台北食安自治條例 將送議會審查

因有感於食安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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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單位未來查緝食安案件將要求像檢調辦案般嚴格,

長期配合

,並將事後稽查轉變為事前主動輔導。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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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因屬自願性參加登錄,

OKS

,資料完整性曾遭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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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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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自治條例上路後也將賦予法源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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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北市連鎖賣場、連鎖飲冰品商家、學校午餐等經公告類別或規模食品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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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應照實登錄食材來源與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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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者可罰新台幣3萬到10萬元罰鍰,且可按次累罰。若發生食安問題,王明理說,要求連鎖超商、超市及賣場等食品業者接獲食品不安全訊息後,24小時內完成自主通報,48小時內完成產品下架。另網路平台業者應配合同步進行網路公告,並自行下架、移除拍賣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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