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金酒跨海削翻 賣10年被逮

廈門市大嶝島免稅區出現「4龍」標籤,

桌板

,與金酒「雙龍」標籤相似的陳年高粱酒,

桃園 清潔公司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認定魚目混珠,

原木飯桶

,金門警方循線查獲台灣4家公司涉嫌仿冒,

白藜蘆醇

,業者坦承每瓶成本僅約新台幣150元,

台中建地

,在對岸卻可賣到人民幣245元,全案依違反商標法移送法辦。金酒查緝員在廈門市大嶝島免稅區內,發現來自台灣的「58度青山金龍陳年二鍋」,瓶身上4龍圖示疑有侵害金酒已註冊的「雙龍圖示」之嫌,經送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協助鑑驗,認定兩者十分相似,易造成一般消費者混淆,誤認2商標存在關係企業、授權或加盟關係。縣刑大幹員跨海赴台,查獲前年另案遭台中檢方起訴的丁姓嫌犯,在2006年曾以「4龍」標籤向經濟部申請註冊商標,2008年遭智財局以與金酒「雙龍」標籤雷同為由駁回,但他仍陸續委託彰化、花蓮2家企業公司,以每瓶新台幣150元的代價製造「青山金龍陳年二鍋58」高粱酒,再貼上自家公司提供的「4龍」標籤和包裝箱、酒瓶蓋封緘後,轉售到大陸沿海地區。縣刑大隊長洪俊義指出,丁某利用金門高粱酒「兩岸飄香」商譽當紅,且大陸消費者對金酒商標認識不足,以每瓶人民幣245元(折合新台幣約1240元)的高價賣出,從中賺取暴利。金門、花蓮縣刑大日前會同花蓮縣政府查獲青山金龍陳年二鍋(58度、高粱酒)商標標籤、未貼標籤白酒339瓶及空瓶1680支,全案移送花蓮檢方偵辦。洪俊義指出,丁某所有2家公司已做了10年之久,接受委託生產的2家企業也各有8、9年,賣到對岸數量難以估計,對金酒商譽損害不小。★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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