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會上罵小三 人妻判免賠

     高姓人妻發現丈夫把小三列為壽險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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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斥這筆錢是「破處」後給的遮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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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反遭小三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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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犀利人妻在調解會與小三對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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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責「我沒她那麼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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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被小三求償10萬元。新北地院以這些話語為「情緒性發洩及表達委屈之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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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犀利人妻免賠。
     高姓人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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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所投保之人壽保險保單,違反常情將傅姓女同事列為受益人,且傅女還可領90%;另丈夫佯稱去新竹,結果卻睡在傅女家,雙方大吵後她向丈夫指摘「如果因為她是處女,你玩了她,所以每個月要給她錢,算是給她的遮羞費,那我就沒話說」。
     傅女雖為小三,但獲悉拿「遮羞費」後大為光火,反過來控告大老婆妨害名譽,雙方還為此到土城區調解委員會調解。
     調解會的大門剛關起來,高姓人妻就表明絕不和解,還向調解委員解釋原委時說出「我發現我老公睡在她家裡」;接著她越說越激動,斥責小三「我沒她那麼賤」、「她與我老公聯合起來設計我」。
     傅女當眾挨罵怒不可遏,又檢具調解會的錄音光碟,提告向高姓人妻索賠1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這名犀利人妻在調解會開砲,言詞雖然辛辣,但顯係針對傅女介入家庭表達不滿,為「針對個案情緒性發洩及表達委屈之言語」,屬主觀價值判斷之範疇;「我發現我老公睡在他家裡」陳述則與事實相符,也沒有誹謗之意。
     新北地院發現,當時在調解室內人員僅雙方親友、調解委員及調解會秘書共7人,且調解室的門是關著,難認高女有妨害原告名譽或其他人格法益之行為,判決犀利人妻勝訴免賠。刑事部分,高女也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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