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來時路/4月22日-石化業被判死刑

201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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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率領內閣首長召開記者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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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支持國光石化開發案在彰化進行」。馬總統的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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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宣判國光石化必須出走台灣。雖然不再支持國光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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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馬英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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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業是台灣重要產業,我們絕對不會放棄。經濟部長施顏祥則強調,石化業必須升級轉型,朝高值化、去瓶頸化發展。國光石化決定出走後,馬來西亞政府立即招手,邀請前往邊佳蘭投資,結果在台灣反對國光石化的環保團體,竟然協助在台灣念書的馬國大學生返回馬來西亞參加反國光石化抗爭,理由是「台灣都不要的東西,為什麼要來馬來西亞?」於是,國光石化有如「人球」般,在台灣和馬來西亞,被踢來踢去。從國光石化案可看出政府的石化產業政策只有4個字:「邊走邊看」,在台塑六輕申請赴大陸投資時,李登輝要求戒急用忍;陳水扁「一邊一國」讓兩岸關係降到冰點;馬英九雖然推動直航,但對半導體及輕油裂解廠赴大陸投資,仍然開小門、走小路。石化業在台灣無法投資建廠,赴大陸投資綁手綁腳,進退不得下,只能徒呼負負。再者,環保團體無限上綱的抗爭,也讓業者的心涼了一大截。經濟與環保在台灣難併存,但反建廠反到國外去,一路追殺拿錢投資的企業界,怎不叫企業界搖頭?石化業創造的產業鍊及產值,可提供經濟發展超大能量,但馬英九總統一句「不再支持」,如同判石化業一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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