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不滿換舍房 恐嚇典獄長判3月

轉配舍房幾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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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因另案經新竹地院借提寄禁在新竹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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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從新竹監寫信寄給當時的嘉義監獄黃姓典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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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如日後收容人返回社會遇到不如意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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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起於嘉義監獄服刑期間受到不人道的對待產生報復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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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1個瘋狂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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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會持衝鋒槍或自動步槍找幾個矯正機關管理員上下班人員眾多集體出現時對其掃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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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矯正機關管理員對收容人殘害不人道對待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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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全國成矚目的焦點」、「一定會造成眾多傷亡的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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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案件可能又是台灣社會第一起吧?!」等語,使黃姓典獄長心生畏懼。全案經新竹地檢署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黃男依恐嚇危安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黃男不服,否認有恐嚇危害安全犯意,辯稱僅以假設語氣「如」書寫,不能斷章取義他所書寫內容等,提起上訴,經新竹地院二審合議庭判決駁回,維持有期徒刑3月的判決,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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