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漁船釣島作業 日不再驅趕

     長達17年的台日漁權談判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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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權獲得重大進展。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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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雙方簽署《台日漁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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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船在釣魚台列嶼鄰近的協議海域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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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不再被日本公務船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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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漁業作業海域達7.4萬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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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了4530平方公里。台日漁權有任何糾紛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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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透過新成立的「台日漁業委員會」解決。
     從民國85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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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漁權談判共17次。10日的協議簽署現場,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外交部長林永樂、海巡署長王進旺、漁業署署長沙志一,日本外務省、水產廳、海上保安廳等部門高層出席,雙方對協議簽署十分重視。
     納免責條款 不損主權
     林永樂強調,台日漁權協議談判堅持納入「免責條款」,確認協議不損及我國主權。政府捍衛主權、保護漁權的立場絕不改變,「不會用主權換漁權」。
     根據協議,我國漁民在「協議適用海域」的作業將獲得保障,且作業範圍較以往擴大了4530平方公里。至於其他台灣關切的作業海域和雙方合作議題,將透過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的制度化機制持續協商。
     設官方委員會協調
     林永樂表示,「台日漁業委員會」是一個「官方機制」,委員會由台灣及日本各2位官員組成,每年開會一次,可加開臨時會。
     沙志一也說,台日漁業委員會將以「亞協」和「交流協會」作窗口。日本水產廳的官員層級為次長級,我方應也是相同階級。
     雖然本次協議達成重大突破,但協議卻不涵蓋釣魚台列嶼的12浬範圍,我漁船進入該海域內,仍可能受到日本公務船驅趕。
     林永樂說,台日雙方並未就「釣魚台12浬區域」達成協議。該海域為我國主權所及領海,日方也不能在該海域作業。
     亞東關係協會祕書長黃明朗透露,往年的台日漁權談判,日本水產廳的態度較為保守。但歷經日本「三一一」大地震和釣魚台爭端後,日本外務省就強力主導介入本次的台日漁權談判。
     對於這份協議,台灣保釣人士說,他們希望台灣漁民能到釣島12浬內捕魚,並重申保釣行動絕對不因此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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