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男子酒後,
,借住暗戀他的林姓女子家中,
,兩人不顧床上有陳姓女友人在旁,
,發生性關係,
,事後謝無意和林女交往,
,林覺得感情遭玩弄,告謝性侵。陳女作證,當時有聽到接吻、呻吟和性交的聲音,但林未向她求救,隔天也說被性侵,檢察官認定兩人是你情我願,將謝不起訴處分。,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