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男子邱家銘去年因不滿余姓女友提議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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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懷疑對方另結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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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3把刀當街狠刺她8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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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殺不成遭警方逮捕。最高法院考量邱男坦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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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當庭向死者家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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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無教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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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依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確定。判決指出,32歲的邱男與19歲余姓女大生在前年10月間交往,期間余女認為他脾氣不好、占有慾強,雙方性格差異大,於是在去年4月提出分手,並且避不見面,拒接他的電話及封鎖其網路通訊軟體;他懷疑余劈腿,經常到她上課、工作處展開跟蹤、騷擾。邱男因要求復合未果,心有不甘,去年5月21日晚間8時許,他帶著2把水果刀、1把菜刀,在余的住家附近埋伏守候,看到余的哥哥走下樓梯,他卻誤認對方是余的新歡,隨即衝上前質問余女,分手的原因是要跟「那個男人」在一起嗎?邱男與余女爭吵後,他拿出預藏的刀狠刺對方背部5刀和胸腹部3刀,傷及肺臟、肋骨及肝臟,他還嗆聲「這就是妳要的、我陪妳」,並拿刀刺自己心臟、胸腹等數刀,因穿著外套未受重傷,陷入昏迷,余女送醫後死亡。歷審考量邱男犯後始終坦認犯行,對死者家屬表示道歉及悔意,尚非完全無教化可能,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民事部份,一審判邱男必須賠償余的父母共1000萬元,但邱表示無力賠償。(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