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修憲立其大:絕對反對戰爭

和平必須爭取,

鎖住水分

,通過認真思考,

安圭拉商標

,了解其代價,

商標費用

,才能孕育成價值。在我國,

巴西商標

,自領導到國民都侈談和平,

新竹徵信社推薦

,實際上卻陷在依附、選邊、察言觀色與唯命是從的外交文化中,

P2P網路借貸

,不但對世界各地之和平漠不關心,

台中房屋民間二胎推薦

,甚至向無和平意志。是故,

二胎貸款利息比較

,鼓勵全民建立和平憲法,是砥礪國民士氣,面對強權的一個楔子。適逢修憲意識萌生,與其捲在爾虞我詐的詭計之中,不如為重振國民精神,一鼓作氣。準此提出以下兩條修憲主張:1、第38條總統權力中刪除「及宣戰、媾和」等語,僅賦予總統有締約之權力。2、第137條國防政策新增一項如下:「中華民國之軍隊不得於爭端中首先為解決爭端之使用,不得於非領土鄰接區為救災以外之使用,不得於外交結盟中承諾為盟邦戰爭之使用。」和平憲法是追求和平的集體意志展現,唯有抗拒得住強權動員、對我予取予求的壓力,才有探究和平堂奧之心理基礎。首先,國家須放棄宣戰權力,確保所有戰爭公約不適用,這等於在昭告兩種相反的極端潛能:一是,保家衛土手段不受任何節制的破釜沉舟決斷;二是,完全放棄抵抗但永遠不效忠的顛覆意識。簡言之,和平憲法表達的是,絕對反對侵略,絕對反對戰爭。絕對信念帶動絕對自尊,則眼前小利小害的算計,其重要性等而下之。沒有平白無故就能獲得的和平,也沒有搖尾乞憐就能確保的和平。和平的價值體現在反對戰爭,反對自己訴諸戰爭,反對對手訴諸戰爭,反對強權訴諸戰爭,而且尤其是反對跟自己關係密切的強權訴諸戰爭。值此美中軍事鬥爭日復嚴峻,華府裹挾台灣的意圖更日益明確之際,和平憲法的推動就是抗拒強權政治,是勇者的選擇。蔡英文赴美溝通,須鼓起勇氣。(作者為台大政治系教授),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