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冤死 農委會:查辦後可能裁罰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運送犬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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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車輛空調故障而悶死36隻。農委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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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證實人為疏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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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最高裁罰7萬5千元;若5年內故意再犯更將面臨刑責。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江文全今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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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天運送71隻犬貓到台南市將軍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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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間收容所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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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防治所的運送車輛冷氣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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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其中36隻熱衰竭死亡。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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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於第一時間接獲地方政府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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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也立即請台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全力救治照顧其他狗隻,並要求現埸立即蒐證、立案調查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過失致動物死亡的責任,一切依法查辦。他指出,動保法第5條規定,飼主對動物負有照顧責任,也適用於公立動物收容處所,今天運送單位的疏失行為,導致大量犬隻死亡,恐違反動保法第5條,當過失致動物死亡,依同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將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據傳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並非第一次發生這種憾事。江文全說,傳聞若屬實,動保法第30條規定,5年內「故意再犯」,將觸及1年以下刑責。此外,江文全重申,全案將由案件發生地台南市政府調查後依法裁處,農委會也請嘉義縣政府應對業務單位立案檢討,並落實標準作業程序。1050425(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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