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樂陞案沒有作為?金管會:違約前已採取4措施

樂陞案從8月22日至31日關鍵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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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批評金管會沒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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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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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收購人於8月22日公告延至31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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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不停地和中信銀聯絡、並去文給百尺竿頭要求盡快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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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樂陞案違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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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採採取4措施。有樂陞案的李姓受害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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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22日有消息傳出百尺竿頭的錢並沒有匯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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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價即已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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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的股票卻是被中信銀扣住,想賣也沒有股票可賣。她說,金管會根本沒有積極作為,為何不能早一點幫投資確認百尺竿頭違約,並且要求中信銀早一點發還股票;如果不能確認是否違約,為何不讓樂陞股票暫停交易,投資人就不會苦吞7根跌停?自8月19日至30日中午前,金管會採緊盯方式和中信銀聯絡。王詠心強調,但中信銀從未提出百尺竿頭確定無法交割之情形,直到8月30日下午2時,金管會才接獲中信銀通知,相關交割款尚未匯入,並於當日銀行營業時間結束時(3時30分)再度確認,馬上即要求中信銀要返還股票予所有應賣人,並同時函請投資人保護中心立即啟動受理應賣投資人民事求償機制。而且這段期間,王詠心說,金管會在8月19日下午接獲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來電及電子郵件因為匯款作業時間延遲預計8月30日至8月31日才完成交割時,金管會即急電中央銀行確認結匯事宜,中央銀行表示可配合需要縮短結匯時程。並向其言明如必要時,倘若需要和央行溝通,金管會也可幫忙協調,就是要百尺竿頭的錢可以趕快匯入,也要求在22日必須提供匯款指示證明文件。王詠心說,當百尺竿頭在22日未提供指示匯款證明文件,隨即在8月23日找百尺竿頭律師及中信銀到金管會,並請中國信託商銀報告資金匯入時程,並請律師再與百尺竿頭確認資金匯入時程,等到8月24日未收到回覆時,金管會再次去文,更在8月26日即要求中信銀如確定不能履約要立即股票發還給投資人。王詠心進一步指出,中信銀在8月29日時,才告知金管會,中信銀已與百尺竿頭簽訂「指示暨同意書」,且雙方email認定,必須當百尺竿頭如未於8月30日下午2時前匯入時,中信銀才退還股票給投資人,所以金管會只有等到8月30日錢未確定匯入時才能命中信銀必須還股票給所有應賣人。金管會表示,在樂陞案違約前,金管會已採取4措施: 1、催促百尺竿頭確實辦理有價證券交割;2.督請中信銀催促及追蹤收購價款;3.加強樂陞股票、權證及可轉換公司債交易之監視;4.查調百尺竿頭及關係人之財產,並預防蓄意脫產,並非對樂陞案沒有作為。(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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