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廿四歲某少女從國小四年級到高三,
,連續在家中房間遭到與母親離婚的父親脫掉衣褲猥褻,
,身心受創導致重度憂鬱。法官查閱相關資料後,
,採信少女的說詞,
,依妨害性自主罪,
,判李姓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減為九月,本案還可上訴。,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