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疑與弟媳有染 判准離婚

蔡男並指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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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會以「老闆娘」身分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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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進人員故意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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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幾名員工都做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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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公司陷入無法運作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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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從前年就開始離家不歸,因而訴請離婚。趙女對於丈夫的指控完全否認,她說她之所以會搬出去,是因為蔡男和弟媳有不正常的往來,且蔡男把夫妻主臥房上鎖,她無法進去才會帶著孩子離家,而員工離職也與她無關。蔡男的孩子到庭作證指出「爸爸行蹤很奇怪」,2兄妹曾經跟蹤父親,結果發現「爸爸去小舅媽家,從晚上12點到早上6點多」;蔡男否認與弟媳有曖昧,稱是弟弟過世後,他去弟媳家指導小孩子寫作業,還有討論一些家務事,才會停留過夜。法官根據證人證詞,斥責蔡男不顧本身是有配偶之人,多次在夜間進出單身異性家中,其行為難稱妥適,也傷害妻子尊嚴,而趙女離家的舉動也顯示無意與蔡男繼續經營婚姻生活,判准兩造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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