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37歲黃姓離婚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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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紅衣褲在自己座車內燒炭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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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從她遺留的14張內容雜陳的遺書與其母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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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婦人尋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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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她去年11月間遭同事載往汽車旅館兩度性侵有關;字裡行間後悔自己沒堅持叫計程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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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事後天天做噩夢。酒後續攤 遭兩度蹂躪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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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在科技公司擔任作業員的黃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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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7日和一群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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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中市后里區一處超商喝酒,酒後林姓男同事藉口要載她回家,卻將她載到一處汽車旅館「續攤」喝酒,隨後遭到性侵。抱婚紗照 留14張遺書黃女於去年12月17日報案提告,今年元月2日想不開,開車到苗栗三義的一條產業道路,在車上燒炭自殺身亡。她坐在駕駛座,胸前還抱著自己的婚紗沙龍照,副駕駛座放置14張遺書,被發現時已無氣息,家屬拒絕送醫。其遺書內容看似雜亂無章,卻懊惱表示「再也回不到去年11月17日以前的我了」,末頁還向父母表示不孝、未好好照顧自己,同時向苗栗檢警致謝。她一身紅衣褲,似乎表達死後心有不甘。黃女在字裡行間透露,去年11月17日,曾以撮合認識多年的男友和某女子來測試男友,但他只有性沒有愛,後來協議談分手。當晚心情不佳,與公司男同事喝酒解悶,沒想到被對方性侵,此後每天做噩夢。本想將就 男不負責任黃女事後原本想「將就」、原諒對方,但男同事卻不負責任,更否認「霸王硬上弓」,於是她在案發1個月後,到苗栗警分局控告對方性侵。案移由台中市大甲分局偵辦中。死者母親指控涉嫌性侵女兒的男子,以藥物迷昏女兒性侵得逞,事後又不認錯,女兒雖驗傷提告,仍經常暗自哭泣、心情鬱悶,到廟裡祈福也沒用,最後還是走上絕路。女兒選擇自殺,就是要證明並不是合意與林男發生性關係,用死來捍衛自己清白。大甲偵查隊副隊長林晏霆表示,去年12月24日接到移送過來的案件,今年元旦就通知林姓加害人10日內到案說明。會傳喚林姓加害人詳細說明案情經過。★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