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女子想招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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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陳姓男子舉辦的身心靈成長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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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將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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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女發現效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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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繳納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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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寄送催繳信,卻被廖女指控詐欺與恐嚇取財;新北檢今偵結後,認定課程難以客觀驗證與事實相符,以不起訴處分。起訴指出,年約40多歲的廖女未婚,經營咖啡廳多年來,生意難有起色,廖女為了改善生意、招桃花、家庭和諧,便上網尋找到陳男傳授的身心靈課程,2011年10月間帶著母親、胞弟一同報名參加。然而,廖女上課4個多月後,發現課程效果不顯著,將近30萬元的學費,僅繳納1萬餘元,便不願續繳,陳男多次催繳未果,便傳送催繳信件。信件上提到,「我不希望我對學生的好,因為方便被當隨便!如果是惡意的,我就會把人頭賣給討債公司,討債公司會追到家裡來,讓家裡知道也不好!」廖女報警提告陳男與其顏姓妻子涉犯詐欺與恐嚇取財。庭訊時,廖女說,陳男課程效果不好,竟然還要收錢,號稱「去上課就會有所改變,會讓人有更好的力量」;陳男則辯稱,廖女曾在網路分享上課心得,只是提醒廖女外界欠債處理方式。檢察官調查後發現,陳男曾向廖女提出民事返還學費告訴,法院判決勝訴,此外,身心靈成長課程成效,涉及個人主觀感受,難以客觀驗證與事實相符,罪嫌不足下,才以不起訴處分。(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