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海外不動產 學者籲鬆綁

     針對壽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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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學會理事長張士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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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有8家符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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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投資額度49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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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占全體可運用資金14兆元的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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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活絡資金,金管會應像「大禹治水」,把重防堵的政策改為疏導,海外投資區域改為「負面表列」。
     金管會今年5月放寬保險業對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投資,讓壽險業可到海外當包租公。
     張士傑指出,開放保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使業者不動產投資選擇增加,可分散風險,也適度減輕國內市場資金氾濫的壓力。
     不過,相關法規仍太嚴格,若依現行規定,只有8家壽險業者符合資格,可投資額度僅494億元,相較於全體壽險業可運用資金約14兆元,根本無法去化壽險業龐大游資。
     張士傑認為,企業的公司治理最重要,建議採與資本適足率(RBC)連動的差異化管理制度,「健康的就讓他自由飛」,採「負面表列」方式規範投資地點。
     KPMG稅務部副總李婉榕表示,壽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評估時,要注意稅務問題。她指出,初始投資時,需注意投資架構須符合當地法令規定,例如外商企業是否可直接擁有不動產。運營階段的股利、租賃所得如何匯回台灣母公司、退場時如何處分、稅負影響等,均須妥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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