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來時路/4月10日-漁權 日只給小糖果

2013年4月10日,

花蓮太魯閣

,台灣亞東關係協會及日本交流協會代表雙方政府簽署漁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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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國長達17年的漁權爭議獲得部分解決(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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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資料照片)。依據劃定的協議適用海域及特別合作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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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漁民可作業的海域擴大4530平方公里。台日漁權糾紛源自1996年日本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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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立法明定領海基線外側200浬為專屬經濟海域。由於日本許多小島鄰近台灣,兩國經濟海域嚴重重疊,且雙方都主張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紛爭隨之而起。先前台日漁業會談遲遲無法達成協議,關鍵在於日本堅持以中間線分界,我國則主張依衡平原則,並於2003年劃定「暫定執法線」。2012年日本推動釣魚台國有化,蘇澳漁民發起抗議活動,引發雙方公務船對峙;兩國於同年10月重啟會談,歷經3次協商順利達成協議。日本願意調整立場,外界認為日中關係緊張是因素之一。日本讀賣新聞稱,台日漁業協議由首相官邸主導,是以讓步漁權換取守衛釣魚台的戰略。日本產經新聞也認為,對日本而言,簽署漁業協議的「糖果」可阻止台灣與中國大陸在釣魚台案聯手。台灣對釣魚台主權的主張在協議中並未明示,僅以所謂「免責條款」提到:本協議之所有事項或為實施而採取之措施,均不得認為影響雙方具權限之主管機關有關海洋法諸問題之相關立場。外交部表明,釣魚台周邊12浬(領海範圍)不在協議適用海域範圍;並稱,我國漁船進入該海域,仍可能遭日本公務船干擾。有學者擔心,作這樣的排除可能被解讀為間接承認日本對釣魚台及其領海的主權主張及管轄權。另外,我國若以釣魚台列嶼為基礎,可主張的專屬經濟海域極大,此次協議僅觸及台日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的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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