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學三名男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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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灌醉一女子帶回宿舍輪流性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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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檢察官開庭時自承自願和三人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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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違背其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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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因友人建議才會報警;檢察官另外根據監視器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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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宿舍其他學生作證未聽到女子任何呼救聲或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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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將三男大生不起訴處分。
此事去年十月經媒體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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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以「扛屍」等字眼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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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學大動作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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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發聲明稿強調,女方是和男大生牽手走進宿舍並非遭扛屍,更上法院對《自由時報》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登報道歉。
檢察官指出,遭指控的三名文化大學張姓、柯姓和溫姓男學生,去年九月間,因學校的迎新活動,一同到KTV唱歌喝酒,張男打電話約在夜店認識的女子前來同歡,四人清晨帶著酒意共乘一輛計程車回到文大宿舍。
在宿舍內,女子先和張發生關係後,被柯帶到另一寢室,先後和柯、溫發生關係,再回到張的寢室,和他一起睡到早上九點才搭計程車離去。檢察官表示,當時兩寢室都有其他男學生在,也目擊女子和三男發生關係,他們皆作證說,女子當時並未有反抗或求救的聲音或動作。
該女向檢察官自承,她當晚喝得很醉但意識算清楚,知道其他人在做何事,且當晚也無人使用藥物或毒品,和三男發生關係時,她並無表達不願意或抗拒的行為。女子指出,她清醒後認為自己的行為不太好,因此心情低落,其姊和友人詢問她時,才會認為她是遭性侵,建議她報警處理。
檢察官根據KTV和文大宿舍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子步出KTV和進入宿舍時,和其中兩男牽手,步伐並無不穩,沒有癱軟無力跡象,加上女子頭髮並無驗出毒物反應等等證據,認定三男大生罪嫌不足而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