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蓋彌彰 男偷店家手機再放回露餡

有竊盜前科的蕭姓男子涉嫌到高雄市鼓山區一家麵店內偷竊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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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循線上門查詢時堅決否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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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於事後將所竊取的手機放回店裡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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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迅速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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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錄到身影成犯案證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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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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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擺放在麵店內工作檯上的手機失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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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立即調閱裝設於店內的監視錄影器影像,發現有一名男子竊取手機。警方從涉案人所騎乘的車輛查出是蕭男犯案,但蕭男到案後只供稱案發當時確實到過現場,堅決否認有竊取手機行為。警方表示,幾天後,被害人又告知警方他所失竊的手機再出現於店裡桌上,員警再度調閱店內監視器,赫然發現是蕭男返回案發地點,將所竊取的手機放回店裡桌上,隨即迅速離開。警方拘提蕭男到案,雖然他全盤否認,員警出示相關監視器所拍下的將所竊取的手機放回店裡桌上影像,成為犯案證據。警詢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1050510(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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