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溪旁打手槍 辯稱洗澡仍遭起訴

20多歲陳姓男子今年初全裸在新店溪畔徘徊,

高雄碼頭餐廳

,釣客因他行跡鬼祟,

汽車工具百貨

,質疑他在「打手槍」而報警,

新竹短期看護

,他見警員趕到,

優良臨時工公司

,情急之下,

宜蘭刷卡換現金

,跳進冰冷的溪流中,

第一石鹼

,辯稱「在洗澡」,不是「露鳥」、「打手槍」;台北地檢署認為,當時寒流來襲,溪水冰冷,不採信陳男的「洗澡」說詞,今天將他起訴。(中時即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