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姓婦人去年2月到高鐵左營站搭車時,
,行李箱沒放穩,
,結果從電扶梯滾下去,
,還因撞到張姓民眾,
,導致對方跌倒並被電扶梯齒輪割傷。雖然佘婦事後賠償對方數千元,
,但因無法達成和解,
,高雄地院依過失傷害判佘婦拘役40天,
,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中時),
,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