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秘書長應由閣揆全權決定

     監委周陽山、李復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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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秘書長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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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適合只做選舉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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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為政治酬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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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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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選決定也宜由行政院長全權掌握。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入貪瀆案,並曾說行政院那麼大間,其實只有3個人在上班而已。監委周陽山、李復甸調查行政院秘書長職掌及角色,並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日前已通過這份調查報告。
     監委調查報告指出,行政院秘書長人選,應具備敏銳政治識見、深厚管理才幹與高尚品格操守,「絕不適合只做選舉的考量,或者為了政治酬庸」。
     監委認為,行政院秘書長是行政院長的幕僚長,行政院長必須完全信任,關係非常密切,因此「行政院秘書長人選決定,宜由行政院長全權掌握」,並對其負責,以利政務推動。
     監委也諮詢過多位政治學者,調查報告並引述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呂亞力意見指出,行政院秘書長的任命,應該由行政院長自己來做全權決定,「總統應該要尊重行政院長,並讓出這個任命權」。
     呂亞力認為,任何一個秘書長都應是首長的幕僚長、主要幕僚,行政首長完全信任此人,關係非常密切,而不應該由一個外面安排的人擔任,「像林益世的問題就出在這裡,對不對?事實上,林益世跟他所服務的行政院長兩人關係不是非常親密」。
     另外,監委也說,行政院政風單位對涉及秘書長等政務人員層級,欠缺內部監督防弊機制,違背國家設置政風機構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本旨,應積極檢討改進。10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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