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監聽掛錯線 判賠10萬

李宗富陣營賄選案爆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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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閱卷時發現這段監聽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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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潘姓里長也遭檢警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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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潘姓里長向法院聲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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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提告麥姓檢察事務官涉嫌偽造文書。麥某部分事後亡已判決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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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已調往廉政署任職。國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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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認為已超過法律2年追訴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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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監聽票經報請法官核定,發出監聽票的法官也有責任。台南地方法院審查,認為潘姓里長直到101年3月才知被監聽,尚未超過法律時效,針對侵害隱私18日作出處分,南檢影響秘密通訊自由且過失侵害他人隱私,需賠償原告10萬。台南地檢署遭判決國賠,南檢發言人、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表示已決定上訴,除了將證明原告早就知道自己遭監聽,也主張原告的隱私未實際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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