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台籍詐騙嫌犯稱 在台判刑不到10%

4月13日,

中元普渡必備

,在北京首都機場,

專業短期照護

,中國從非洲押回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圖/新華社)

中國大陸新華社14日晚間針對此次肯亞詐騙嫌犯發出了長篇專訪,

大雅人力粗工

,表示因台方對電信詐騙犯刑責較輕,

強制扣薪諮詢

,導致大部份的嫌犯無法定罪或重罪輕判,

前置協商

,因此被判刑的不到10%。報導表示,包括受訪者在內的簡姓嫌犯和許姓嫌犯,共45名台灣籍嫌疑人,在公安尚未偵查完成及移送檢方前,就對官媒坦承了罪行,但新華社並未訪問此案中的大陸籍嫌犯。簡嫌指自己是2014年10月經朋友「阿耀」介紹到肯亞,並住在犯罪集團在當地租下的別墅內,負責冒充大陸警察打電話詐騙。簡嫌說,整個集團的老闆綽號「胖財」,底下分為一、二、三線作案,以10幾部有線電話為犯案工具,冒充北京市朝陽、順義等公安分局刑偵隊成員實施詐騙;而辦案員警則說,這個集團甚至會依被害者按下的按鍵,由不同分工的成員接聽。許嫌深刻懺悔說:「事情發展到今天,都是我自作自受,都是我的報應,但被騙的大陸百姓日子一定更難過。我向這些大陸百姓說聲對不起,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以後一定改過自新,絕不能再做壞事,如果有機會一定從事正當工作」。簡嫌則說:「我一開始就知道是要詐騙大陸老百姓。詐騙是一個錯誤的行為,是傷天害理的事情,會有因果報應。我要向大陸上當受騙的老百姓真誠道歉,我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希望得到寬大處理」。員警提到,肯亞案中的詐騙集團,老闆和骨幹都是台灣人,詐騙劇本也是由台灣籍嫌犯編寫。但最基層的一線則以欠缺詐騙經驗的大陸人為主。報導聲稱,大陸方面以前曾將大批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移交給台灣,但台方並未予以嚴厲懲治。並指因台灣法律證據認定標準與大陸存在較大差異,而遭詐騙贓款難以追繳,助長騙子的囂張氣焰和犯罪慾望。中國大陸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宣稱,以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詐騙案損失,占全部電信詐騙案損失的50%以上,而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其中,2015年12月29日,貴州省都勻經濟開發區建設局楊姓出納,就被台灣電信詐騙集團騙走1.17億元。2011年以來,兩岸警方曾聯手前往印尼、柬埔寨、菲律賓等國,先後組織多次跨國同步逮捕行動,逮捕電信詐騙嫌犯7700餘名,其中台灣籍4600餘名。但因台灣量刑較輕,部份移交台灣警方處理的嫌犯,日後又在其它國家開設據點行騙。(中時電子報)

文章來源:打打电话为何能骗走百亿钱款?——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揭秘诈骗黑幕

渲染也是種詐騙 -華人首頁誠實以待

肯亞案後續 陸央視曝光台嫌審訊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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