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記者手機阻採訪 台電員工判拘役40天

經濟部去年在台電大樓舉辦電業法修正公聽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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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台電楊姓女員工不滿記者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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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2名記者的手機;台北地方法院今依強制罪判楊女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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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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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可上訴。1060210(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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