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赴台商演難國台辦籲放寬

 大陸藝人來台商演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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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日前希望台灣能夠進一步採取更多開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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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限制。不過大陸影視業界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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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對於大陸藝人還不太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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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可赴台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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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太大的商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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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日前創下大陸賣座紀錄的電影《人再囧途之泰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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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1年只允許10部大陸電影進口,《泰囧》沒抽中籤,無緣來台,引發大陸媒體輿論熱烈討論,在1月30日國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台辦發言人楊毅針對記者提出大陸演藝人士到台能否舉行商演的問題,公開呼籲台灣能進一步採取開放措施,取消限制,以促進兩岸文化交流的健康發展。
 限制嚴格 爭議擴大
 大陸演藝人士赴台演出,主要得遵從「大陸專業人士來台許可辦法」的規定,這項辦法第22條規定,在台期間不得從事營利行為。
 在2006年以前,相關規定更嚴格,期間最有名的案例就是超女冠軍李宇春,當時剛剛搶下冠軍寶座時來台,這位當紅炸子雞卻被限制只能上台唱歌,不能接受採訪、不能參加座談會、不許發表談話。理由是李宇春申請的是「演唱」,按照當時規定「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結果被大陸媒體形容是「超女來台變啞女」,成為兩岸的笑話一則。這些限制在2006年鬆綁許多;2010年,歌手那英成為第一個來台舉辦演唱會的大陸歌手。
 兩岸對藝人演出規定的嚴格度差很多,偏偏台灣赴大陸發展的歌手、演員一個個都賺到比在台灣多出好幾倍的收入,讓大陸媒體對開放程度如此不對等的現象開始出現反擊。尤其在《泰囧》事件後,台灣藝人橫掃人民幣,可是大陸藝人卻不能赴台「營利」,兩者明顯對比下,確實給了媒體口誅筆伐的一個好題材。
 不過,據《東方早報》報導,大陸業內人士認為,手續鬆綁是檯面上的要求,但實質上市場性更是關鍵。如果沒有知名度、市場性,大陸藝人來台灣演出沒有票房,恐怕才是真正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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