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藉口前女友遭拍性愛光碟 約摩鐵欲性侵

新北市陳姓男子打電話給前女友,

高雄新舊屋清潔

,謊稱收到性愛光碟,

跑馬燈

,「裡面那個女的長得好像妳!」還說他已經用手機錄影翻拍,

咖啡豆

,約前女友到摩鐵確認,

跑馬燈

,但陳男色心大起,

紓解壓力

,向她求歡被拒,竟毆打她並強脫內褲企圖性侵,因她激烈抵抗才未得逞。雖然事後被害人願意原諒陳,最高法院仍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決陳男1年10月徒刑確定。判決指出,2013年6月11日傍晚,陳男連絡前女友,表示收到不明人士所寄信件,內有一片性愛光碟,女主角很像她,他已用手機翻攝,約前女友至三重區某摩鐵確認,前女友因擔心遭偷拍答允赴約。前女友依約到摩鐵後,陳因手機卻沒電,無法播放,取出記憶卡插入前女友手機,也找不到檔案,折騰到翌日凌晨2點多,陳男提議前女友留下過夜,前女友勉強同意。不料,凌晨3時許,陳卻親吻前女友並摸胸,進而要求嘿咻,但女方不從,陳男竟強壓她在床,脫去其內褲,毆打頭、臉,更用下體摩蹭她陰部,她因奮力抵抗,陳才罷手。事後被害人告訴父親後報警處理。陳男否認是性侵不成才毆打被害人,辯稱2人有爭執,他當天有吸毒、喝酒,才動手打人。但法官因被害人指證歷歷,不採信其說法。一、二審都以陳男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且犯後態度不佳,認定陳男惡性非輕,但考量被害人表示願意原諒陳,判決陳徒刑1年10月,但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而確定。★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中時電子報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中時即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