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蔣友青不得騷擾美國學校

     蔣家第4代蔣友青被控恐嚇台北美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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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裁定8萬元交保。法官要求蔣友青不得騷擾、恐嚇或接近美國學校教職員及學生。
     士林地方法院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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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友青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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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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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犯罪情節有反覆實施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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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羈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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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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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8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法官也要求,蔣友青不得騷擾、恐嚇或接近台北美國學校教職員學生或證人。
     士林地檢署指出,蔣友青原是美國學校學生,從8月起頻繁以臉書網頁(Facebook)及電子郵件,發布將對學校及校內的全體教職員、學生為不利行為的言論,導致學校管理階層增派保全人員,以維護學校師生安全,嚴重影響師生生活作息。
     檢方表示,本案由台北巿士林警分局報請指揮,承辦檢察官傳喚蔣友青到庭說明後,依他的供述情節及相關證據,認為他的行為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依預防性羈押為由聲押。1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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