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了酒駕 司改會執行長緩起訴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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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酒駕遭警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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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一度拖延近一小時才配合受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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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測出酒精濃度高達○點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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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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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身為法律專才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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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考量他終能認錯,

前置調解失敗

,昨依公共危險罪處分緩起訴一年,除支付四萬五千元處分金,另須接受六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四十七歲的林峰正為執業律師,另兼司改會執行長,長年投入司法改革工作,在江國慶案、許榮洲案及推動法官法等司改法案中,都可看到林峰正出面發言。由於昨日林峰正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其反應。
     檢方指出,林峰正在五日晚間八時許,於民生東路某餐廳飲酒後,十時五十三分與妻小同車返家途中,因渾身酒氣遭警攔停,但林藉故拖延,直到十一時四十一分才受測,卻對○點五八酒測值有意見,不僅表明拒簽,還說「我不能理解為何這個數字」。
     員警要求林峰正接受平衡測驗,但林直至翌日○時四十三分才同意,雖成功通過描繪同心圓測試,卻在直線測試時出現身體前後左右搖擺不定等狀況,遭警方依現行犯逮捕移送北檢,獲檢察官諭令五千元交保。
     林峰正供稱,當晚只喝兩杯啤酒,返家途中原由妻子駕駛,但妻子為照顧吵鬧的小孩,才由他接手駕駛,強調「我可以安全駕駛」,還稱「我很久沒有作律師,不知法律實務」,當庭與檢察官討論酒駕構成要件。林峰正原僅坦承酒後開車但否認犯罪,直到檢察官提醒不認罪恐無法緩起訴,林才當庭「點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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