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友遭圍堵撞死人 符合緊急避難輕判7年定讞

男子郭哲瑋4年前替友人助陣開車前往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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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到達目的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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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找來多人持棍棒猛敲他的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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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了脫困急踩油門駕車猛力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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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金姓男子撞死;檢方將他求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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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認定他的行為符合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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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減刑後今日依殺人罪將他輕刑7年確定。這起案件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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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的郭男與29歲男子王振吉(過失致死判刑7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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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8日晚上應林姓女友人之邀,到台南市安南區、林女前男友金勝裕住處,為她的紛爭談判助陣;當晚雙方聚集30多人在金的住處前,郭、王分別開車到場。郭、王被金男等人擋住去路,對方分別持棍棒猛敲汽車,郭的汽車擋風玻璃也被打破,他為求突圍,不顧金男等4人攔阻車前,竟直接把金男撞倒在地,再倒車輾壓而過,尾隨其後的王男為盡速離去,不慎駕車再次輾壓金男,金男因傷重死亡。檢方認為郭男惡性重大,求處無期徒刑,但台南高分院認為,郭男為了避免自己及同車乘客生命受到危害,駕車撞擊被害人,構成緊急避難,但有過當的情況,仍可減輕其刑,考量他已賠償死者家屬300萬元,對方也不願再究責,將他輕判7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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