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胡景彬貪汙案 4人收押

     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胡景彬涉收受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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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前天發動搜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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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漏夜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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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昨天上午裁定胡景彬、同居人黃月蟾、廖幸利、黃玲玲等4人羈押禁見;涉行賄的邱錦珠以3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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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胡景彬關係密切的林姓律師則限制住居。
     胡景彬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詐欺取財罪與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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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大飯店股東邱錦珠因股權糾紛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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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敗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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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由胡景彬審理,邱錦珠透過黃玲玲將300萬元、琉璃藝術品交給胡景彬的同居人黃月蟾,胡景彬涉收賄,此案最後和解。
     另王姓男子因出租房屋給陳姓女子開設茶行,陳女積欠租金,王男被控糾眾強占茶行與生財設備,王男1審獲得勝訴,2審時並非由胡景彬審理,但王男為確保勝訴,希望胡景彬能協助,透過廖幸利招待胡景彬前往台北觀賞瘋馬秀,及交付50、60萬元。
     另特偵組人員前天在胡景彬的住處等16地點共查扣2000多萬元現金,及洋酒、茶葉禮盒等財物,胡景彬也無法清楚交代來源,被控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台中地院認為,黃月蟾涉共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廖幸利涉共同詐欺罪、黃玲玲涉共同行賄罪,且3人與胡景彬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昨天裁定4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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