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已發出公告,
關鍵字行銷
,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
手機版網站
,每趟增收50元。(張妍溱翻攝)
春節將屆,
響應式網站
,台中計程車春節加成計費23日凌晨0時起至2月1日深夜12時止,
台中關鍵字行銷
,每趟僅再加收50元,
網站優化
,共10天春節運價加成計費;為了防制計程車司機違規,
台中關鍵字行銷
,台中市警察局從今天開始,
網路行銷公司
,已在各觀光景點、機場、車站、計程車招呼站與飯店加強稽查。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指出,
網站優化
,搭乘計程車的跳錶車資若是150元,
台中關鍵字行銷
,則再加收50元,也就是200元,以計程車收費標準中一趟車資為500元,再多加50元,也就是550元。春節連假期間,各地運費計算方式與加價幅度差異,如遇到司機超收車資或拒載,可記下車牌與發生時間、地點向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或警察局檢舉。交通大隊提醒,台中市有部分計程車未換裝新錶,付費時需多注意;計程車司機不可使用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的新式計費表,再另加50元,以免造成重複加價現象,乘客依平日正常跳表金額,再加上春節加價50元即可。另外,下車前應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是否正確,以免衍生消費爭議,如有收費不實,可以撥打台中市政府申訴專線「1999」檢舉。(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