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錫山涉及電腦採購弊案。圖為立法院資訊室。(陳信翰攝)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收賄3950萬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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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3)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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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訊廠商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立法院資訊處承辦人等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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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5人認罪。李保承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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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被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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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不認識林錫山,「林一開始用借款名義,問我是否方便?」是被動給錢。檢方起訴林錫山,以23件採購案標金的二成為價金,透過立法院科長陳亮吟等人,聯繫李保承,四年來分七次索賄3950萬元,李保成解釋,林錫山在索賄時,都用「包裹式」計算,不是每件標案都給錢,是他計算每案給20%。北院上午共傳訊李保承、網遠業務經理林明玉、登記負責人蕭月妮、會計蕭月如,以及被控洩密的立法院資訊處承辦人王文龍、蘇百惠、蔡望怡,共計7位被告到庭。除蔡望怡不認罪、蘇百惠剛委任律師要討論後再決定,李保承等5人全部認罪。李保承和林明玉的律師,都以2人在偵查中就自白認罪,請求適用「證人保護法」,能給予減刑或免除其刑。蘇百惠則淚灑法庭,久久說不出話,她說自己只是基層人員,進立法院20多年很努力工作,因資訊背景不比人強,都是看別人怎麼做就跟著做,不可能洩密,因昨日才委任律師,要和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否認罪。唯一表明不認罪的蔡望怡,除安慰同事蘇百惠,自己答辯時也不禁淚下。她說沒有印象有洩漏告知網遠評選委員是誰,她的律師胡源龍強力辯護,認為蔡雖曾向網遠詢問招標事項,但沒有綁標,更未洩漏底價,得標廠商最後也不是網遠,「公務員戮力從公這樣也有事,是國家的不幸。」(中時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