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政黨獻金修法 恐大幅受限

     選舉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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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更是燒錢。今年初總統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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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競選經費均高達數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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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支出除了靠民間及企業捐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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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捐贈也是重要財源。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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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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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各黨對其推薦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捐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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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過三千萬元,縣市長及各級公職選舉也都各訂上限。
     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吳育昇表示,政治獻金法所要規範的應該是企業或個人,不應限制政黨對其黨員或候選人的捐助金額,否則政黨若要培養新人或提名的候選人很窮、缺乏募款能力,又被法律限制不能多給錢,豈不是將造成「好人無法出頭」?他痛批民進黨立委「目光如豆」,規範政黨捐贈一律「齊頭式平等」的作法,根本背離政治獻金法的立法精神。
     今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捐給馬吳配二.三億元,民進黨只捐給英嘉配二千多萬元;二○○八年,國民黨捐給馬蕭配二.五億元,民進黨僅捐贈謝蘇配三千萬元。而二○○九年縣市長選舉,國民黨更以總額二億七百多萬元,遙遙領先民進黨的一千四百萬元,光是桃園縣長吳志揚一人,就獲得國民黨近四千萬元的捐贈。
     因此,一般預料,這次修法若完成三讀,國民黨未來的選戰布局的首當其衝;黨庫實力遠遠落後的民進黨,由於長年來黨內參選公職者多慣於自覓財源,影響相對較小。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時內政委員會四名民進黨立委皆在場,國民黨立委則只有兩人在場,擔任召委的民進黨立委姚文智主導議程,迅速完成逐條審查;國民黨立委眼看在場人數不敵民進黨,只好保留相關條文,要求全案送立法院院會二、三讀前仍須送交朝野協商。
     初審通過草案,新增政黨捐贈候選人總額限制規定,除了總統、副總統不得逾三千萬元外,直轄市、縣市長則不得超過五百萬元,立委不得超過三百萬元,縣市議員不得超過二百萬元,鄉鎮市長不得超過卅萬元,村里長及鄉鎮市民代表不得超過十萬元,但全案仍須朝野協商。
     草案明訂,政黨對其推薦同一組公職候選人辦理競選活動、宣傳與提供競選資源的協助等,支出金額計入政黨捐贈候選人總額上限規定;政黨捐贈給該黨所推薦的同一組公職候選人,則應自其政治獻金專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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