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蕭姓男子為申請社會救助及減免孩子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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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葉姓妻子提議假離婚。事後葉女竟「假戲真做」改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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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法庭供稱對方沈迷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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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人上門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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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想要離婚。儘管蕭某不甘「賠了夫人」控告對方重婚獲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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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兩人卻已恩斷情絕。
法官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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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某勝訴的理由,主要是因為兩人簽立離婚協議書及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時,協議書上的見證人是蕭某自行找來蓋章,並未親見、親聞雙方有離婚的意願,明顯違反民法兩願離婚的法定要件。
同為30多歲的蕭某及葉女均為低收入戶,但因蕭某好賭,還欠了一屁股債,經常有債主上門討債,讓葉女心生不滿,認為所託非人,早就有意離婚。
今年初,蕭某因無力繳交子女的學雜費,葉女趁機提議兩人辦理假離婚,以便申請社會救助金及減免孩子的學雜費。蕭某覺得有理,於是在2月間簽下離婚協議書,還找來不知情的證人在協議書上蓋印後,持往戶政所辦理離婚登記。沒想到,葉女卻在恢復「單身」後,與另名蘇姓男子交往。蕭某得知醋勁大發,於是向嘉義地院訴請離婚無效,請求確認兩人婚姻關係存在。
5月間,當法官宣布此案辯論終結後,葉女卻突然於宣判前2天與蘇某閃電結婚,並於被判敗訴確定後,才拿出判決書給現任丈夫蘇某看。
蘇某仍深愛葉女,堅持不肯退讓,蕭某雖打贏官司,老婆卻不願回頭,只好再向法院提起蘇、葉婚姻無效之訴。
審訊時,蘇某聲稱,直到葉女拿出判決書,他才知道此事,先前完全不知道蕭、葉有什麼糾紛,只知道他與葉女都是在單身的情況下,前往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葉女也強調,,她是真的要跟蕭某離婚。
但因兩人辦理離婚時,沒有2名以上的證人見證此事,一、二審法官均認定不符合民法離婚的要件,據此判決蘇、葉的婚姻無效,但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