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規定怪怪的… 發生死亡車禍 要警墓仔埔站崗

     「墓仔埔站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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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覺得背後涼涼的!」台東縣池上鄉公墓日前發生機車與小客車對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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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海端鄉廣原村長王春發重傷不治。依警政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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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必須在肇事地點站崗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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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幾天都可以看到1組警察在杳無人煙的墳場站崗的特殊景象(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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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哲權攝)。
     警政署交通組長朱正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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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確曾行文要求對曾發生死亡車禍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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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須在連續10天內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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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強調執法並非站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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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警局依地區特性和警力,針對「交通熱點」安排攔檢等勤務,一方面提高見警率防制再發生,另方面也是提醒民眾注意。
     11月6日上午10點30分,海端鄉廣原村長王春發,騎機車返家時,因為抄捷徑走池上公墓內道路,在轉彎處和自小客車對撞,王彈高2公尺落地,送醫仍告不治。
     池上分駐所所長張淵瑜說,依警政署行政命令規定,警察必須在車禍致死路段站崗10天,於車禍發生時間,每天站2小時,並且實施攔撿, 以防再次發生車禍,影響民眾觀感,另方面也宣導民眾注意該危險路段。
     「心裡毛毛的,還好不是晚上值勤。」張淵瑜說,警員依規定2人1組,並由所長及副所長親自輪值帶班站崗,到昨天是第5天,當地因人煙罕至,有時2個鐘頭內都沒有人車經過,偶爾有村民路過,也對這奇特景象感到好奇。
     他說,27年警察生涯,還沒在公墓站過崗,只有1次池上稻田的田埂路,1名老農騎機車摔倒,當場死亡,他也在田裡站崗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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