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崙禁戲水 違者開罰

     淡水區沙崙海水浴場連續兩年發生學生溺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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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社會撻伐。消防局從上月廿八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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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加派四名人員駐點沙灘(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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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文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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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水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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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長侯友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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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水視同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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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踩水、泡腳、游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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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禁止,不聽勸者立即開罰。
     消防局長黃德清說,即日起每日加派四名消防人員,從早上八點至晚間七點駐守沙崙海域,淡水海上救生會周末聯合駐點,海巡署人員七至九月也會加入駐點,盼將防溺工作做到滴水不漏。
     侯友宜說,去年雖下達「禁泳令」,但因「戲水」和「游泳」標準很難界定,執法上確實有困難,造成去年僅開出一張罰單,今年四月迄今已對八十九人開勸導單。
     「戲水視同游泳!」侯友宜嚴厲地說,既然沙崙已列為危險海域,就不允許民眾「碰到水」。從今以後將嚴格執法,前往戲水的民眾將遭柔性勸離或開勸導單,不聽勸者立即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以五千元至兩萬五千元罰鍰。無論團體或身分,均嚴格禁止任何團體或機構申請前往衝浪、玩風箏、替馬洗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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