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選同意權 民團籲實質監督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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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大法官被提名人在立法院的審查作業過於倉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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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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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接下來對大法官被提名人應個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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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舉辦聽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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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實質監督。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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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發現大法官被提名人選是政治利益的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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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新政府能嚴格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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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大家在抱怨大法官不適任時,最後同意通過的就是立法院,過去認為人事同意權審查過程草率,現在第9屆立委民進黨完全執政,應示範什麼叫「對的人事權審查」,立委責無旁貸。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郭怡青說,針對通姦除罪化、同性婚姻以及死刑存廢等爭議議題,大法官既然是憲政守護者,必須注意族群少數問題,「不會講出尊重民意這種荒謬的話」。她呼籲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對於大法官被提名人應有性別平權意識,也要注意性別比例。出席記者會的中國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說,大法官提名權目前的程序規定有些缺失,像是大法官被提名人不會參加公聽會,只有院會審查投票時會答詢;行使同意權是否改為記名投票,這也可以討論。民主進步黨立委李俊俋則表示,過去人事同意權行使最多只有2個星期,民進黨團將提出修法,未來審查期間要超過1個月,並要進行公聽會與審查聽證會,大法官被提名人都必須個別經過立委聽證;同意權行使基於對民眾公開,「我認為未來行同意權每張票,都要公開」。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說,不僅是大法官被提名人,最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提名也牽涉到人事同意權,希望能早日完成修法,建立人事同意權審查制度。1050509(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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