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刺青攔車不起訴 高檢發回

去年8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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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男駕車行經新北市五股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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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的黑色小客車駕駛陳男突然把車攔停在薛車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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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他下車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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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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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撩起袖子露出大片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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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分鐘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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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薛控告陳涉嫌強制罪。但士林地檢署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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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並未進一步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薛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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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車可從旁離開,不構成強制罪,予不起訴。薛男得知後痛批檢方不起訴是縱容攔車行為,引發社會議論。薛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有理由,發回士檢續查。士檢表示,待收到發回重查的卷宗後,會詳閱卷宗,續行偵查。★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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