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銬抗議者 通霄警分局長記過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陳情抗爭逾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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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參與抗爭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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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苗栗警方反銬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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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立委質疑執法過當。警政署三日深夜對苗栗縣警察局長、現場指揮官通霄警分局長、員警記過、申誡。
     警政署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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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依法執法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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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民眾在過程中沒有反抗、不具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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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警方卻將民眾反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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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技巧恐有過當之虞;且偵查隊長、偵查佐出言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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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才會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
     警政署發布懲處,對現場指揮官、通霄警分局長吳銘淵記過一次、苗栗縣警察局長曾義瓊申誡二次、通霄警分局偵查隊長黃顯能申誡二次並改調刑事警察大隊、通霄警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蘇金成申誡一次。
     曾義瓊表示,他將於周一時向劉政鴻縣長報告。吳銘淵無奈地說,當天因學生闖進業者合法承租的土地,現場員警乃依法執法;黃顯能與蘇金成則表示尊重長官的處分。
     懲處命令一出,有員警替同仁抱屈。不願具名的員警表示,當天抗議的學生躺在綁滿鋼筋和鐵線的工區內翻滾,警方擔心學生受傷,加上人數眾多,才反銬帶回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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