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違法占用就須拆除

     新板特區六處豪宅開放空間上周遭到工務局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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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長期遭占用的空間「還地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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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說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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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住戶硬扯些「建商的錯」、「安全疑慮」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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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而非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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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可笑更站不住腳。
     建商預售房屋時大多會展示豪華門廳、尊榮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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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會透露這是「二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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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查處可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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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要求住戶簽立切結書,這是建商為了要規避責任的作法,是否涉及欺騙違法,仍有爭議。
     如果社區住戶認為建商涉嫌欺騙提告,無論是損害賠償、減少價金等要求,都無法改變占用的事實。簡單來說,違法占用就必須拆除,沒有就地合法化的空間。
     過去六、七年來,新板特區房價飆漲二到三倍以上,足證當年北縣府規畫的開放空間、空橋等設計成功,住戶享受豐碩增值的同時,還要違法占用,於情於理於法,試問哪一點站得住腳?又有哪個民意代表敢冒眾怒,替違法社區出頭?
     如果開放空間拆除有安全疑慮,試問,同樣位於特區內的「橋峰」難道就沒有安全疑慮?為什麼「東方明珠」、「史丹佛」、「東方富域」等社區都沒問題,足證違規只是個案,不必牽拖到建商或市府。
     既然拗不到就地合法化,也擋不住強制拆除,何不大方重新規畫開放空間,打造成敦親睦鄰的模範區域?成天只想告市府、告建商,只會增添積怨,對解決問題毫無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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