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大台北地區犯下多起性侵案的卅一歲「攔路之狼」邱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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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四月刑滿出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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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應定期向苗栗縣警察局婦幼隊登記報到;六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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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警分局循線在壽豐鄉光榮村山區一處工寮內,
桃園傳播
,將邱順明逮捕。邱在台中犯下公共危險案與搶奪案,
溪頭兩天一夜
,被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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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涉一起性侵案,
花蓮民宿
,昨晚被押送到台中地檢,檢方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邱嫌落網後,坦承因身負多件刑案,才不敢依期限向警方報到,在藏匿期間,邱嫌靠四處打零工維生。
邱順明民國九十二年至九十三年期間,陸續在汐止、萬華、內湖等處,以問路方式,對落單夜歸女子伸出狼爪,因此被警方稱為「攔路之狼」。
去年四月邱嫌刑滿出獄,依規定應定期向苗栗警察局婦幼隊登記報到,但邱嫌自五月起失聯,警方擔心邱嫌有再犯之虞,十月底報請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
「攔路之狼」終於在花蓮落網,但因邱嫌租屋地點在東華大學附近,警方擔心有女大生受害,目前正清查邱嫌逃亡期間有無涉及其他案件。
邱男去年在台中地區犯下一起公共危險罪,被判刑六月,且在去年八月十二日在大甲地區搶奪一名婦女的皮包,被判刑八月,合併應執行一年徒刑,邱男落網後被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邱男除了涉及公共危險及搶奪案被判刑定讞外,今年七月間又在台中涉及一起性侵害案,同時被台中地院通緝中,檢察官偵訊後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