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在2、3月間,
,李女數度登門聊天時,
,被錄下4次行竊過程,
,均是趁林女離開櫃檯時,
,打開未上鎖的抽屜行竊,
,共竊得7萬元。因罪證確鑿,
,林女遂向轄區海山警分局報案。警方傳喚李女到案並出示林女提供的監視器畫面,李女即坦承行竊,聲稱是一時貪心、財迷心竅,竊得的現金全都存在銀行裡,並未挪用,她願意向老闆娘道歉並歸還贓款,希望法官給她自新的機會。偵訊後,警方以竊盜罪嫌將李女函送法辦。,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