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新法反彈大 百名漁民向莊瑞雄陳情

百名東港、琉球漁民4日向民進黨籍立委莊瑞雄(綠色背心)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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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取消不必要不合理規定等6大訴求。(謝佳潾攝)

百名東港、琉球漁民4日向民進黨籍立委莊瑞雄(綠色背心)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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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新法於1月上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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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界對新規定反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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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百名東港、琉球漁民向民進黨籍立委莊瑞雄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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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取消不必要不合理規定等6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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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強調電子回報器及罰款問題實在擾民;莊瑞雄承諾向漁業署要求延長輔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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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直接強迫實施。漁民6大訴求有,活化配合運用、取消不必要限制、以教育代替處分、平衡審視漁工問題、活化漁業經營及誠信協商,漁民說,目前我國漁業最大的問題是,「不必要的限制太多,而他國有的作業優點我們都沒有,如足夠的配額作業、理想的港口」。新法規定,小釣船不能以大目鮪為主要獲物,且每個月的漁獲量不能佔總漁獲的30%,而傳統紙本的漁獲回報方式全面禁止,一切改由電子方式回報,且回報時如有誤差,10%以上要罰50萬,20%則200萬元罰鍰,對此,漁民怒批完全不合理。漁民說,抓魚有漁汛期,不能以人為方式來規定每月漁獲量,這根本是要漁民謊報漁獲量;孔姓船東則說,許多漁民根本不熟悉電腦操作,要如何來作回報,且機器在海上易損壞,應該要保留紙本回報方式,並給予操作電子回報學習的時間。此外,漁民還提出漁工薪資問題,指出依辛勞、漁獲等考量,外籍漁工月薪最多可到1500元美金,但漁業署強制規定月給450元美金,完全沒有協商空間根本不合理,無理破壞市場規則,並無奈地說薪資規定都要三讀通過,但漁業署卻僅憑行政命令就強制規範,難不成漁民是次等公民。莊瑞雄說,漁民的心聲已經聽到了,會向漁業署要求設計一套符合海上作業、具人性化的政策,如延長電子回報器輔導期。(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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