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到新北市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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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門操作不當要求國賠遭駁回。圖為新北市立圖書館。(謝幸恩翻攝)
陳姓男子今年1月到新北市立圖書館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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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側門進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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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將已打開些許的玻璃門門往前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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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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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扇門紋風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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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頭撞上門後眼鏡斷裂、眼角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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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而向圖書館要求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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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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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是往前拉開,陳男操作不當,判決敗訴。判決指出,陳男今年1月13日上午8時許,欲從新北市立圖書館側門進入時,側門已打開半個人身體寬度,一推門竟推不動,陳男頭部撞上側門把手,造成其眼鏡斷裂、右眼角出血,當下向館方反應時,館方竟將門火速修復原狀。陳男斥責館方管理維護有疏失,便向館方請求國賠1萬9994元,館方出庭時則解釋,門板上有標示「拉」,門也不能完全作死,必須保有反方向彈性,陳男自己不小心才會迎頭撞上去,原先協調以保險方式慰問,但雙方協調多次破局。法官勘驗館方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站在門前連續向前推3次門未果,期間撞到頭痛到摸頭、蹲下,並呼喚警衛查看門,警衛才把門往後拉開,足證陳男自己操作不當,判決敗訴,可上訴。(中時),